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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气象局出台《气象数据管理办法》

日前,中国气象局公布《气象数据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。

《办法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据发展和安全的重要论述,切实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决策部署,对于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气象数据管理活动、加强气象数据权益保护、加快气象数据有序流通和价值释放具有重要意义,将推动各行各业气象资源汇聚,让气象数据真正“跑起来、用起来”,形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合力。

气象数据是地球系统各圈层气象及相关信息的数字化记录,是认识自然规律、应对气候变化、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。《办法》共七章三十八条,以“激励供给、促进流通、规范治理”为主线,构建了覆盖数据供给、数据流通利用、数据安全保障、监督管理、法律责任等全链条的制度框架。

聚焦气象数据供给,《办法》对气象数据收集、汇交、共享和开放等全流程作出规范,并对气象数据基础设施和气象数据身份标识等配套制度作出规定,明确通过气象主管机构加强数据供给,扩大数据开放共享,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统筹共享气象数据。

围绕气象数据流通利用,《办法》建立公共气象数据授权运营、权益保护等市场规则和制度,从场景开发、登记流通、数商培育、合规信用等方面明确推动气象数据流通利用的鼓励发展条款,并对气象数据不得进行流通利用的情形作出规定。

气象数据安全是网络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,《办法》明确要求把安全贯穿数据供给、流通、使用全过程,通过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数据安全治理,明确数据流通监管平台功能和气象数据处理者的安全主体责任,建立重要数据目录制度和安全风险评估机制,通过鼓励数据安全技术创新,防范化解风险。

《办法》明确气象等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以及约谈整改、行政检查等监管措施,对违反数据流通秩序、危害数据安全的违法行为设定罚则。

近年来,气象部门大力推进气象数据共享共用和价值释放,向全社会累计共享12类100余种气象数据产品,汇集了近20万个行业站点数据,服务全球153个国家和地区、全国21个行业近130万用户。各级气象部门将以《办法》施行为契机,坚持改革创新、法治保障双轮驱动,推进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和社会服务现代化,为数字中国建设和气象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。


来源:中国气象网